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法治

佔中運動取得極大成功 中國人權 :一般觀點認為,目前雙方在抗議活動陷入了僵局:北京已經聲稱,永遠不會撤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8月31日決定,而學生則表示不會退出佔中。 你對學生有什麼建議,你認為如何才能走出僵局? 韓東方 :我認為佔中運動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遠遠超出我在運動頭幾天的預期,因為北京確實聽到了香港人的吶喊——不要對我說北京對此充耳不聞。他們肯定已經聽到,而如何應對則是另外一個話題。 更重要的是,香港人聽到了自己的吶喊。這對一場社會運動尤為重要。無論是否會出現改變,我們通常希望其他人,尤其是政府傾聽我們的意見。而香港人從來沒有用自己的行動為自己的事情,...
中國人權: 謝謝你抽空接受我們的採訪。現在正是香港人民爭取民主過程中一個重要的時刻,面臨非常復雜的局面。你是香港著名的資深律師,曾經鼓舞了一整代人,包括我們這些一直在國外從事法律工作的人。你是否可以先大致介紹一下目前香港普選所面臨問題的法律基礎? 李柱銘: 30年來,我們一直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運作。我們是在中國對香港基本政策的范圍內爭取民主。中國在香港的小憲法《基本法》中向我們承諾了普選權,但卻拖延了兩次,而且每一次都是五年。 直到最后,我們才被告知可以在2017年普選產生特首。在今年8月31日,北京又決定,雖然香港民眾可以在選舉中“一人一票”,...
隨著佔中運動的和平收場,香港的民主鬥爭翻開了新的一頁。這一場為期兩個半月的大規模公民抗命運動具有前所未有的規模、史詩般的表現以及可能對香港政制發展的持久性影響。同時,佔中運動也存在很大的爭議和分化。故在塵埃散盡之後,香港需要做一些嚴肅的反省以重拾其核心價值、重新定義其身份以及確定其在中國的定位。 “一國兩制”的重負 香港是中國治理的難題。對北京中央政府而言,香港在許多重要方面仍是未知水域。儘管中國政治和經濟實力雄厚,香港則向北京證明了其試圖對港進行媒體審查、壓制公民社會和主宰司法體係幾乎不可能實現,即便得逞,也必須付出極高的代價和麵對諸多的困難。...
佔領華爾街轟轟烈烈,從無“境外勢力”操縱之說。台灣太陽花學運更威猛,激進學生不僅攻占立法院議場,甚至一度衝進行政院,但也無“境外勢力”操縱之說。獨獨在中國大陸,“境外勢力”操縱成了當政者的口頭禪。對民間抗爭,“境外勢力”操縱的標籤往往一貼就靈,當政者不僅可免於問責,更可獲法外授權以鎮壓抗爭民眾,殺一儆百。 不幸,這風氣也蔓延到了香港。明顯的標識,是特首梁振英10月19日的電視講話。他在講話中抨擊香港公民抗命,理由之一即是“外國勢力支持操縱”。但諷刺的是,就連建制派代表人物範徐麗泰也不得不承認:“沒有人給我看過真憑實據”,“這個是一個懷疑”。堂堂特首滿口謊言而不顧起碼尊嚴,香港政治的“大陸化...
2014年9月24日 現在好像掉轉了。這個“一國兩制”做得到的。不過我相信,現在中國的領導人希望現在中國的周永康可以像我們的周永康那麼可愛,對不對? 《基本法》起草的時候,總共有59個委員,香港有23個,只有兩個是民主派,司徒華和我;那我就是死剩的那一個。 我記得,30年前,剩兩天,84年9月26號,我在政府新聞處,是事先給了本《聯合聲明》看的,這是未頒布之前給我看,是不可以公開的。看完以後,我很開心。因為我看到,“一國兩制”是完全可以真的成功的。因為可以選特首和立法會由選舉產生。我是很開心的。但是到現在普選還沒能夠落實。等了一次又一次,本來07、08沒有,2012沒有,...
10月20日,蚌埠市中級法院對安徽活躍人士張林的上訴案作出維持一審判決的裁決;張林于9月5日被蚌埠市蚌山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3年6個月。張林的代理律師王宇就法院未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就倉促結案提出抗議,指法院嚴重違法。 王宇律師10月20日發微信說,她和張林的妹妹當日上午8點半到蚌埠市第一看守所會見張林時,一名法警正帶張林外出,說去法院開庭,張林說法院事先沒有通知他。王宇律師趕到蚌埠中院,卻被法警阻擋在法庭之外,詢問後才得知當日不是開庭,而是宣判。王宇律師對此表示,蚌埠中院沒有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就倉促結案,“已經嚴重違反法律程序且侵犯當事人的辯護權,我們會對相關違法人員提起控告...
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 郭飛雄 組織了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報社門口舉牌、演講聲援該報社員工抗議新年獻詞被篡改的活動,以及和孫德勝等人策劃了2013年4月至5月在武漢、廣州、深圳等八個城市的“街頭舉牌”活動(舉牌內容是“要求官員公佈財產並敦促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孫德勝還被指控除了在八個城市之外,還在南寧、上海等地“街頭舉牌”。兩人被控罪名均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並被指控為上述活動的首要分子。 郭飛雄於2013年8月8日被 刑事拘留 ,9月12日被正式逮捕。之前他曾因參加維權活動被以“非法經營罪”判刑5年,2011年9月刑滿獲釋。...
今天,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審理維權人士 郭飛雄 (本名楊茂東)和 孫德勝 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一案,兩人的辯護律師因抗議法院在該案進行中存在程序嚴重違法問題而拒絕出庭,從而導致庭審休庭,再開庭日期目前不詳。 郭飛雄長期以來在維權界一直是積極活躍的溫和派人士,他被指控組織了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報社門口舉牌、演講聲援該報社員工抗議新年獻詞被篡改的活動,以及和孫德勝等人策劃了2013年4月至5月在武漢、廣州、深圳等八個城市的“街頭舉牌”活動(舉牌內容是“要求官員公佈財產並敦促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是警方起訴意見書中的用語);孫德勝還被指控除了在八個城市之外...
在 郭飛雄 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開庭前一天,其辯護律師陳光武和張雪忠到看守所會見了郭飛雄,並就案件審判存在的程序問題提出了5項法律意見。郭飛雄認為,單就法院不允許其律師複製最重要的案卷材料這一項,律師就根本不可能進行有效的辯護;律師應要求法院延期開庭,繼續要求法院允許律師複製全部證據。其律師聲明:在未能複制核心證據的情況下,將不會出席2014年9月12日的庭審;將繼續要求法院允許複製全部案卷材料並糾正其他的違法情況。
維權人士 郭飛雄 在其被指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開庭前一天發表《獄中聲明》,指出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在審理其案過程中存在多項違反法定程序的事實,尤其是違反刑事訴訟法第38條的規定,拒絕其辯護律師複製八個光盤的數字化案卷材料(包括現場視頻、照片等證據),嚴重侵害了辯護律師及其本人的法定辯護權。他說,如果法院9月12日繼續按原計劃開庭,那麼法院的庭審將是不正當和不合法的,也是完全無效的,他將在庭審中全程保持沉默。

頁面

訂閱 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