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異議人士

【秦永敏】當局繼續拒絕給武漢異議人士秦永敏發結婚證。為了避免當局以計劃生育為由來加以迫害,秦永敏和王喜鳳只好到醫院把已經懷上的孩子引產。
“林昭遺產的守護者”群體16人獲澳大利亞齊氏文化基金會第五屆“推動中國進步獎”。推薦詞說,“三十多年來,正是他們不畏艱險,精心保存了林昭用生命鑄就的精神遺產,使得對中國極權專制批判的最強音得以流傳下來……”
2012年4月13日, 中國人權 的 新聞發布 報導了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入獄11年的甘肅異議人士李大偉刑滿獲釋。新聞稿附上了二審判決書,並翻譯成英文。現將一審判決書公佈在公民廣場。李大偉一審後提出上訴,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2年11月不開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獨立參選人】江西省新余市人大代表獨立參選人魏忠平、李思華和劉萍,自從獨立參選以來,被當局多次在住處軟禁、非法關押,連他們的家屬也跟著遭殃。他們在當地狀告無門,到北京又遭劫持遣返,最後發展到遭搶奪財物、帶黑頭套、反綁雙臂毆打等黑社會式酷刑。
【秦永敏】武漢異議人士秦永敏的新婚妻子王喜鳳講述秦永敏為起訴警察粗暴行為最後反遭國保警察審訊的經歷。
【秦永敏】秦永敏、王喜鳳致函武漢市青山區政府,投訴武漢市青山區和山西省渾源縣兩地公安局肆意侵犯他們的結婚權、旅行權和自由生活權,要求當局為他們提供辦理相關文件的一切方便,並依法保障他們的行動自由。
【張起】 5月15日,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4年的泛藍聯盟負責人張起從重慶渝州監獄刑滿獲釋。張起於2008年5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逮捕,次年7月被判刑。張起提起上訴,但上訴被駁回。
[秦永敏]2012年“兩會”期間秦永敏被武漢市青山區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非法拘禁五天半,其間被非法剝奪了會見親屬和與外界通信、打電話的權利。鑑於過去一年零三個月17次被拘禁,不僅財產損失巨大,而且身心俱疲,加上年歲漸長病痛纏身,目前已頗不堪重負,故決定2012年內專心靜養,謝絕媒體採訪。
[朱虞夫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浙江資深異議人士朱虞夫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7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3年,北京異議人士查建國發表聲明譴責當局做法,並引用杜布切克語告誡當局:“你可以摧毀花朵,卻無法阻止春天”。
[朱虞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浙江资深异议人士朱虞夫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7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理由是:1,以非法组织“中国民主党”人身份为入狱的政治异议人士及其家属募捐;2,通过境外网站、媒体发表攻击诋毁政权的言论;3,通过互联网发送其编写的鼓动进行非法集会的信息。

頁面

訂閱 異議人士
錯誤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錯誤

網站遇到非預期錯誤。請稍後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