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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s Work

中國著名的獨立知識分子和資深民主運動的倡導者劉曉波,今天因其“為中國的基本人權而從事的長期和非暴力的抗爭”榮獲諾貝爾和平獎。諾貝爾獎評審委員會在頒獎時表示,儘管中國的經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發展,但中國“隨著這一新地位而來的,是更大的責任”。該委員會還指出中國違反國際準則和自身憲法對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 2009年12月,劉曉波因起草公開呼籲進行廣泛的政治體制改革的《零八憲章》和在過去在網上發表批評執政當局的文章而被中國政府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11年有期徒刑。(中國人權在2010年第一期的中國人權論壇中翻譯了6篇他的文章和與其案件相關的文件——見以下的鏈結) “...
2010年9月30日,湖南著名刑事辯護律師楊金柱在互聯網上貼出了題為《 敢問哪個至上,金柱律師將敦請王勝俊先生引咎辭職 》的文章。文中指控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公然違反自己制定的有關死刑證據的兩個規定,無視樊奇杭被刑訊逼供的證據,於9月26日復核了被指為重慶犯罪團夥頭目樊奇杭的死刑。楊金柱還宣佈將於10月8日為此舉行非暴力抗議活動。 儘管楊金柱知道公開採取這一行動可能遭到當局的報復,但他表示:“如果律師都不站出來說話,這個國家就沒有希望。” 楊金柱的呼籲凸顯了民間,尤其是法律界,對當局出於政治需要復核批准這起死刑案,以及該案處理中嚴重違反中國《刑法》的做法表示了極大憤怒。...
在歐盟與中國將於2010年10月6日在布魯塞爾舉行高峰會議前夕,鑑於當前中國惡化的人權狀況, 中國人權 與 國際人權聯盟 和 國際聲援西藏運動 一起,敦促歐盟重新評估其對中國的人權策略。 中國人權 、 國際人權聯盟 和 國際聲援西藏運動 在一封致歐盟外交事務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凱瑟琳·阿什頓的公開信中,向歐盟提出了如下建議:
中國修訂後的新《保密法》今天生效。該法的通過日期是今年4月29日,正好在這一天中國主管信息控制的國務院新聞辦主任王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有關中國互聯網重大政策規劃的報告。 1 新《保密法》是中國當局為控制互聯網和所有公共信息網絡上的信息流通所施行的一項更為廣泛的、嚴格的立法行動。 中國人權 已將新《保密法》翻譯成英文, 公佈於 中國人權 網站上 。 新《保密法》對實施該法明確規定了更具體詳盡的責任。比如,新法第28條規定要求互聯網和其它公共信息網絡運營商和服務商,必須配合當局對任何違反《保密法》的事件進行的調查和起訴,必須採取積極步驟停止被認為屬於國家秘密的信息傳輸,同時保存有關記錄,...
9月28日,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10名上訪維權人士在2009年2月的抗議事件中“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名成立,刑期從最高3年有期徒刑至管制1年不等。在今年4月的庭審中,9名被告堅稱無罪,堅持其表達冤屈和言論自由的權利受中國憲法第35條保障。這一判決是在中國政府發表人權白皮書,宣稱2009年中國上訪人數比一年前下降了2.7%,“中國人權事業取得了新的重大進展”兩天後。 在被判刑的10名上訪維權人士中,鮑俊生、劉繼偉、曾理、楊久榮、曾榮康、徐崇麗等6人是強行拆遷、政府低價徵收土地和其它不公正待遇的受害者,曾向各級政府申訴冤情達數年之久。另外4人是黃曉敏、嚴文漢、幸清賢、陸大春,...
2010年9月8日,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的網站“人民網”和“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為互聯網用戶開通了一個可讓他們的意見直達中國最高領導人的 網絡留言板 。截至9月13日,該網站記錄顯示網民給中共總書記胡錦濤的留言共2萬3千多條,其中內容涉及最多的是房價太高、官員腐敗、環境污染、侵犯公民權利等許多老百姓日常遭遇的問題。這一留言板雖然被當局宣稱為是“百姓心裡話能‘直通中南海’”的平台,但事實上任何留言都受到嚴格限制。
中國人權 獲悉,浙江民主活動人士陳樹慶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四年,於今日從浙江省喬司監獄刑滿釋放。釋放後,陳樹慶還要受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的限制,其中包括不得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得接受採訪、發表演說,不得在境內外發表、出版、發行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言論、書籍等( 中國人權 將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的8項規定附後)。 2007年8月,浙江省杭州 市中級法院判決認定陳樹慶積極參加非法組織“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的活動,並以“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成員的身份,發表呼籲進行要求民主改革和支持其他民主黨成員進行民主活動的文章。判決書還認定他的文章誹謗中國共產黨在“六四”鎮壓時“行暴”。
中國人權 獲悉,北京律師王雅軍被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滿族自治縣委610辦公室人員禁止代理法輪功學員案件。王雅軍律師的當事人杜麗華被控“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當地法院於今日開庭審理了此案,杜沒有律師為其辯護。 王雅軍說,9月9日,他抵達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滿族自治縣法院辦理律師手續時,三個自稱來自縣610辦公室的人告訴他,鑑於“吉林省的特殊情況”,為此明確規定:“外地律師不得接受委託代理此類案件;不允許與被告見面;不允許進入法庭為被告辯護;不允許複印案卷材料。”王雅軍說,三人中包括一位該縣政法委崔書記,他們告訴他 如果進入法庭,將採取強制措施。王雅軍告訴 中國人權 ,他據理力爭,...
廣受國際社會關注的失明 “赤腳律師”陳光誠今天從山東省臨沂市監獄獲釋。2006年,他因代表臨沂民眾狀告市政府使用強迫墮胎和結紮的暴力手段推行計劃生育政策而遭當局拘留,隨後被臨沂當局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和“故意破壞財產”兩項罪名判處4年3個月徒刑。 陳光誠獲釋後,曾擔任其律師的李方平對此案總結道:“非法拘禁—搆陷判刑—非法拘禁,一個盲人維權人士見證中國法治和人權的悲哀。” 陳光誠是一名自學成才的律師。自1998年以來,他為農民和殘疾人維權,代理了很多敏感案件。在獄中,陳光誠曾遭毆打和虐待,為此他多次絕食以示抗議。陳光誠系獄期間,他的妻子袁偉靜也遭當局軟禁,很少獲准探望陳光誠。...
中國人權 獲悉,赤腳律師、黑龍江雞西市維權人士 袁顯臣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上訴案8月初被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維持原判,袁被送往監獄服刑。2009年3月袁顯臣在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後提出上訴。他的上訴歷經1年5個月才獲裁定。 袁顯臣的辯護律師李方平說,袁顯臣案是“思想治罪”的又一案例,最終結果“超乎意料”。李同時指出“二審嚴重超期”,遠遠超過中國刑事訴訟法二審不得超過兩個半月審限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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