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近期决定起草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法》,而未與香港民衆進行任何有意義的協商。此法若獲通過,將可能會違反中國的國際法律義務,幷可能會對該自治區域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施加嚴格限制。」
「這項法律草案將可能剝奪香港民衆的自治權和基本權利。香港人構成一個少數群體,擁有獨特的歷史、文化和語言傳統,甚至法律傳統。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和『一國兩制』的治理框架,保障他們的自治權和基本權利。」
許志永是公盟創始人之一、新公民運動的標誌性人物,倡導非暴力方式維權,推動中國向公民社會轉型。因發起教育平權,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等活動,於2014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出獄後繼續堅持發聲。2019年12月初,許志永與丁家喜等人在廈門聚會,討論時政、交流公民社會建設的經驗。 12月26日,當局抓捕與會人士,先後有二十多名公民和律師被失蹤或被傳喚。許在逃亡期間發表《勸退書》,公開批評習近平:「您最大的問題是,總想逆流歷史」 ,應該「讓位」。
2020年2月15日,許志永在廣州被警方拘捕。
——我們國家的現行」憲法「就是一部偽憲法。憲法應是不直接進行治理的全體國民政治意志的體現,而不是某個君主或某個政黨意志的體現。現行」憲法「不是一部真正的憲法。它不是中國人民用來創設和規範政府權力的根本法,而只是執政黨用來組建和運行自身政權的操作手冊。
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點至中午12點
作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