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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争鸣

——《人权宣言》在文本上、实践上确有一些明显的缺陷。它只有大原则而无实施细则,有抽象权利而无可行手段,下达了难以圆满完成的任务,肯定了难以普遍奉行的学说,基本上不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法国人的宪政经验更值得我们吸取,《人权宣言》的宝贵价值与文本缺陷应引起我们的特别警醒。
——顷接聘书,衷心欢喜,与有荣焉。至暗时刻挽臂前行,心火相映中烛照前路,神流气鬯中呼唤未来,而风雨如晦,鸡鸣不已,痛何如哉,快何如哉!
——后极权主义社会的“泛敌化”,使每个公民都随时可能成为政权的“敌人”,原因不是公民做了什么,或者他们违反了什么法律,恰恰相反是因为坚守了法律,而使他们成为了权力认定的“敌人”。这种“关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被敌人化”的可能性,导致了后极权社会弥漫着恐惧,造成后极权社会人心惶惶、万马齐喑的状况。
——反对派如何拥有一种政治意识、具有政治眼光和自身的政治策略,而不仅仅停留在道德控诉以及揭露的层面,这对于我们恐怕不是一个过时话题。
——宪政民主必胜,这是天道和自然法大势所定。但中国这一代争自由的人们并非必胜,如果犯下并继续坚持若干致命的生存策略错误,这一代自由理想者很有可能沦为现实的政治博弈场上的最终失败者。阶级斗争和官民“死磕”,绝不是在中国本土实现宪政民主的可操作之路。
——政治抗争方式的选择,全在于自己,这与权力无关,但事关权利与自由。即使表达个人认知与体会,也不能规定别人的选择。登山路千条,俯仰一月高。每一条抗争之路,都值得一试,而不是事先反对。任何正面努力,都应该得到积极评价和鼓励。
如果真有什么“中国特色”,自然非“党文化”莫属。“党文化”是中国社会转型最大的障碍,如果对此没有清醒的认识,不告别“党文化”,任何希望和前途都无从谈起,坍塌和崩溃只是个时间问题。
纵观辛亥革命以来的中国近代史,国家改革成功的标志在于法治的确立。所有的社会矛盾、民族的冲突需要遵循法治的程序,人有反抗压迫包括革命的权利,在历史的一定阶段是合理的,但回过头来总结历史经验,以后解决矛盾不能再走那条路。
睁开眼睛、打开胸怀看待世界,明了常识、认同常理,才能走出意识形态陷阱,形成正常社会生态。 有些事实,就在眼前,有人却视而不见;有些道理,直白浅显,有人却不停争辩;许多既违背常识又不合逻辑的“历史”,一旦注入头脑,就不愿放弃,不会质疑,更无从反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是我们的头脑有着不同的构造?还是文化基因独特而奇异? 一场堪称全民的浩劫,几乎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整了上亿人,毁伤数百万生命,财产、文物损失无数,文化传统惨遭荼毒……,却没有从根本上否定、厘清和反思,反而长期以来被一分为二地辩证看待,更不乏为其遮掩、美化的含糊与暧昧。 一段人祸造成的饥荒岁月,饿死数千万生产粮食的农民,...
中国有许多事都适用一句古话:“其兴也勃,其亡也忽”,习近平的“中国梦”没能例外,不仅把中国带到了悬崖边,也把世界带到了悬崖边。习已经把中国带入难以脱离的险境,他的“中国梦”完全变成了“中国噩梦”。大一统的帝王梦在21世纪重演,是现代中国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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