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当局指控刘晓波的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009年12月23日

2009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著名知识分子刘晓波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庭审进行了不到3个小时便告结束。法院外警方戒备森严。像中国的许多案件、特别是被认为政治上敏感的案件的司法程序一样,该案的庭审情况严禁外泄。目前外界所能了解到的情况是,刘晓波对当局的指控做了无罪辩护;约有20人获准旁听,包括刘晓波的弟弟刘晓暄和妻弟;主审法官是贾连春,也就是之前以同样罪名给维权律师高智晟和艾滋病维权人士胡佳定罪的那一位法官;法院将於12月25日做出宣判。

 许多人被禁止进入法庭旁听庭审,包括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十几位外国驻北京大使馆的官员,其中包括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的外交官,要求旁听庭审,但被告知所有旁听证均已发完。据报道,刘晓波的律师尚宝军和丁锡奎被当局严令宣判前不得接受任何采访。

现年53岁的刘晓波於2008年12月8日,也就是他起草、签名的《零八宪章》发表前一天被当局关押,目前已经超过一年。在对他进行审判前数星期,大约450多名《零八宪章》签名人在网络上联署了一份公开声明,宣布他们要同刘晓波一起承担法律责任。上星期,“六四”难属丁子霖呼吁刘晓波的支持者在庭审当日采取和平的集体行动,到法庭外“陪审”,和刘晓波一起面对审判。中国人权获悉,许多计划前往法院的维权人士已经被当局监控或软禁,包括丁子霖本人和江棋生;而一些设法到达法院外的人士,包括章虹、张先玲、刘荻和滕彪等人,则被警方强行带走。

刘晓波的律师指出,当局指控刘晓波的根据是:第一,他是《零八宪章》的起草人和签名组织者。该文件於2008年12月发表,呼吁保障人权和进行政治改革,目前已有一万多人在网上签名支持;第二,刘晓波在2005至2007年间发表的六篇文章。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指出:“如果呼吁进行民主改革和提出有关目前领导的问题也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话,那么言论自由在中国就完全被毁灭了。”

中国人权现将中国当局认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刘晓波的六篇文章摘录如下,以便人们了解事情真相。这些摘录并已翻译成英文,随英文新闻稿发表。

被中国当局作为刘晓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证的六篇文章 

《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 (2005)
《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 (2006)
《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 (2006)
《多面的中共独裁》 (2006)
《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 (2006)
《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 (2007)

以下节选分别选自上述六篇文章(由中国人权摘选并译成英文,译文附在英文新闻稿之后)

 《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 (2005)

……中共掌权后,为了维持党权对人民和国家的绝对统治,一直在大谈爱国主义,也始终强调一种似是而非的统治逻辑——“亡党亡国论”……

事实上,“亡党”与“亡国”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因为,任何政党都是特定利益集团的代表,而没有资格宣称为“国家、民族和人民”的代表。即便是执政党,也不能等於国家,更不能等同於民族及其文化。中共政权,不等於中国,更不能代表中国文化……

凡是独裁政权,都喜欢倡导爱国主义,而独裁爱国主义不过是祸国殃民的藉口而已。中共独裁政权提倡的官方爱国主义,是“以党代国”体制的谬论,爱国的实质是要求人民爱独裁政权、爱独裁党、爱独裁者,是盗用爱国主义之名而行祸国殃民之实。

——该文於2005年10月4日首发於“大纪元”网站:
http://www.epochtimes.com/gb/5/10/4/n1074197.htm

《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 (2006)

……“党权论”*公开肯定了中国现行的党权至上体制,无论是抽象的人民主权的民主建设,还是写进宪法的人权保护及其具体人权,也无论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 协制度,还是所谓的中共特色的“民主集中制”,更无论是基层民主进程,还是依法治国,皆要在中共党权的领导之下,而与人民主权无关……

国人一次次地把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希望,寄托於新上任的执政者,但是每一次皆以失望告终;荒谬的是,一次次失望,仍然没有灭绝人们对中共主动改革的近乎於绝望的希望……

做人的箴言云:人,生而自由、平等。导致普遍的奴役和不平等的,决不是因为统治者过於强大或过於英明,而是因为被统治者们的跪下……

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於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於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民间尊严在观念上和法律上得以确立之日,就是国人的人权得到制度性保障之时。

 ——该文於2006年1月5日首发於“观察”网站:
http://www.observechina.net/info/artshow.asp?ID=37696

* 2005年10月19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了《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7/3783369.html),刘晓波就此撰文指出:“白皮书的核心内容是关於‘国情论’、‘党权论’和‘中共英明论’的论证”(http://www.observechina.net/info/ArtShow.asp?ID=37696)。

《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2006)

……中国向现代自由社会的转型过程,必然是渐进的曲折的,时间的漫长也可能超出最保守的估计……

非暴力反抗的伟大之处在於,当人类必须面对被强加的暴政及其苦难之时,居然是受害者用爱面对恨,以宽容面对偏见,以谦卑面对傲慢, 以尊严面对羞辱,以理性面对狂暴,即受害者心怀谦恭而又尊严的爱意来主动邀请加害者回到理性、和平、仁爱的规则中来,以超越“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

总之,中国走向自由社会的路径,主要依靠自下而上的渐进改良,而很难乞灵於自上而下的“蒋经国式”革命**。自下而上的改革需要民间的自觉,需要自发的持续的且不断壮大的公民不服从运动或民间维权运动。也就是说,追求自由民主的民间力量,不追求通过激进的政权改变来重建整个社会,而是通过渐进的社会改变来逼出政权的改变,即依靠不断成长的公民社会来改造合法性不足的政权。

——该文於2006年2月26日首发於“观察”网站:
http://www.observechina.net/info/artshow.asp?ID=38211

** 1987年7月台湾总统蒋经国发布命令,宣告台湾地区解除戒严,开始了政治自由化渐进的进程。解严后人民可依法组党结社、集会游行及从事政治活动。

《多面的中共独裁》 (2006)

后毛时代的中共政权,虽然独裁依旧,但并不狂热,而是理智的独裁,越来越精於利益计算。特别是六四大屠杀后,任何努力都无法缓解中共意识形态的急遽衰落,加上跛足改革带来的惟利是图、普遍腐败和两极分化,更使政权的合法性危机雪上加霜,以至於,即便是独裁化民族主义的煽动,也无法真正凝聚民意民心……

然而,实用灵活的操控方式,由於其彻底的机会主义性质,恰恰表征着独裁政治的末日景观——制度本身的漏洞百出,统治的合法性及其效力的迅速流失——统 治者和被统治者基於惟利是图的权宜性合作。小康承诺购买到的效忠,恰恰是烂透了的灵魂,在利益至上的驱动下,几乎没有一个官员是清白的、没有一分钱是干净 的,没有一个字是诚实的。所以,中共的这一切手段,都是独裁者维持最后统治的权宜之计,根本无法长久地支撑这座已经出现无数裂痕的独裁大厦。

——该文於2006年3月13日 首发於“观察”网站:
http://www.observechina.net/info/artshow.asp?ID=38354

  《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 (2006)

……要消除独裁中共的崛起对世界文明的负面效应,就必须帮助世界上最大的独裁国家尽快转型为自由民主的国家。对於全球民主化的伟大事业来说,中国是整个布局上 的关键一环,盘活中国,满盘皆活。所以,是任由绑架了十几亿人口的中共独裁继续腐蚀人类文明,还是将世界上最庞大的人质从奴役下解救出来,不仅是中国人自 己的当务之急,也是所有自由国家的当务之急。一旦中国变成自由国家,对於人类文明就将具有难以估量的正面价值,它必将是继苏东极权帝国的世界性崩溃之后, 再次带来残存的独裁体制的又一次世界性雪崩,朝鲜、缅甸、古巴、越南等独裁政权将难以为继,那些固守独裁体制的中东国家也将受到强烈的震撼。

——该文收在“独立中文笔会”网站的《刘晓波文选》中:  http://www.boxun.com/hero/2006/liuxb/12_1.shtml。该文内容最早於2006年5月3日以《中国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为题发表於BBC中文网:http://news.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4960000/newsid_4969600/4969676.stm

《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 (2007)

震惊海内外的山西黑窑奴工案,从曝光之初到现在已经将近两个月了。但是,与海内外要求深层问责的滔滔舆论相比,也与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批示、派员、道歉、 数万警力的地毯式排查相比,更与山西官权“十天内解救所有奴工”的军令状相对照,山西黑窑奴工案的收场就显得过於敷衍了事……
胡温政权之所以如此冷血,并不是个别官员的缺少人性,而是独裁制度本身的野蛮性质造成的。只要是独裁制度,就永远学不会敬重生命和维护人权;一个把维持垄断权力作为第一要务的统治集团,也不可能珍惜包括孩子们在内的国人生命。正因为独裁制度及其政府不把人当人,才会发生如此令人发指的违法犯罪行为。
总之,独裁权力是冰冷的,眼睛只盯着乌纱帽的大小官员,不可能是温暖的。自从中共掌权以来,中共历代独裁者最在乎是手中的权力,而最不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如果没有制度性变革,黑砖窑式的罪恶,非但不能连根拔掉,甚至连枝叶也掉不了几片。

——该文於2007年7月16日首发於“人与人权”网站:
http://www.renyurenquan.org/ryrq_article.adp?article_id=691

 


 

欲了解更多有关刘晓波《零八宪章》的情况,请参阅:

错误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错误

网站遇到了不可预知的错误。请稍后再试。